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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延迟复工后,咨询最多的24个HR问题实操全解读

2020.01.31 发布者:和记官方网站人才  浏览次数: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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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继上一篇《疫情防控,推迟上班?你最关心的9大人力法务问题全在这!》发出后,受到许多HR朋友的关注和后台询问,以及转发,针对于人社部发出春节假期延长及各地延长复工规定,和记官方网站法务研究室对问题进行了深入总结,以飨读者!

疫情期间,随着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劳动用工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对于如何合规、有效地处理假期延长、隔离、复工、薪资待遇等难题是HR在2020年首当其冲需要面对的棘手问题。现就各企业HR近日咨询频率最高的部分实操难题,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详细汇总与解读,以期帮助企业平稳度过疫情时期,降低产生劳动争议的风险,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共赢。

Part 1

关于春节假期延长相关问题

01

春节假期延长至哪一天?是2月2日,还是2月9日?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宣布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随后苏州、上海、浙江等地规定了“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的规定,所以,2月3日-2月9日期间是延迟复工期间,而非延长的假期。因此,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24时。

02

春节延长的假期期间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不是。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假期中的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因此,本次延长的假期不属于法定节假日,而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假期,可以视同休息日。

03

若员工在延长假期期间提供劳动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需要支付。对于在延长假期期间正常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但对于延长假期期间加班工资的标准目前尚未有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关于延长假期加班费结算标准,建议参考以往先例: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规定,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放假期间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对于本次延长的春假假期中如有加班费,建议原则上优先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不同工时制度确定加班费的标准:对于采用标准工时的员工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采用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150%的加班工资,采用不定时工时的员工不支付加班工资)。

04

公司是否必须遵照执行春节假期延长的规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事后还工?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应当执行,不可以要求员工事后还工。本次延长春节假期的目的在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05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员工使用年休假折抵春节延长假期?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不可以。1月31日-2月2日这3天是国家统一安排的额外假期,且2月2日原本即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在未经事先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单方要求员工折抵年休假会有较大法律风险。

06

对于员工节前已经提出的事(年)假申请,员工是否可以主张撤回?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建议同意撤回。尽管法律上意思表示的撤回需要在员工发出之后,到达用人单位之前,才可以撤回,但由于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大疫情,员工可以主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主张之前的假期申请无效,因此,为免风险,建议同意员工的书面撤回申请。

07

公司通知员工春节延长假期之前提前返岗,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一般情况下,由于假期的延长系国家统一规定,如安排员工返岗理论上属于加班,应获得工会或劳动者同意,不得强制要求;特殊情况下,可以强制要求加班。如职工不按要求提前返岗,单位有权依法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原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143号)第七条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95]32号)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一)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08

对于已经安排1月31日后为其他假期的企业,是否允许变更?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原则上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变更;或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以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安排,避免争议风险。

09

员工已经请事假,该事假与春节延长假重叠的,员工可否要求顺延?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对于员工事假期间照常计薪,则员工不得再要求顺延;如果公司规定,事假期间不计薪的,不计薪作为事假的对价,则建议延续。

10

员工已申请年休假,该年休假与春节延长假重叠的,员工可否要求顺延?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年休假应当顺延。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PART 2

关于延迟复工相关问题

上海(部分摘取):《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一、 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 …

浙江(部分摘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一、 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

苏州(部分摘取):《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最新要求, 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 …

安徽(部分摘取):《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

11

延迟复工期间属于法定节假日吗?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目前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政府均已发文表示延长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但根据相关规定,该延迟复工期间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和记官方网站人才(HRPackage)倾向于认为此段期间仅系地方政府为了防控疫情蔓延而设定的“禁止到岗”的时间,并非春节假期的延长。企业可以采取停工措施或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待遇则参照正常出勤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地方政府有权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应对措施。

12

在延迟复工期间,企业能否要求员工正常返岗工作?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除政府明确要求的特定行业外,一般情况下不宜复工。鉴于延迟复工规定制定的特殊背景,公司提前复工可能会触及妨碍传染病防治的违法风险。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可进一步追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部分地区,如上海市人社局在2020年1月28日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只有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10日前提前复工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园区,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同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13

疫情之下,哪些企业无需延迟复工?(以上海为例)

一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必需的行业,如水电煤气等人员的生产、供应企业,以及通信类企业等;

二是保障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行业,包括超市卖场、菜市场、食品生产和供应、餐饮物流等;

三是疫情防控必需行业,包括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对于这些企业,实际上不仅是复产,相关部门已督促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春节期间取消休假;

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行业,以及必须连续生产作业企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对于这些企业,必须通过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产能,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

除以上四大行业的其他行业,均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得提前复工。

14

企业要求员工提前复工,员工如拒绝复工,能算旷工吗?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不能视为旷工。如前所述,政府规定延迟复工的目的在于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散,用人单位提前要求复工,不仅存在传染疫情的风险,还可能会产生妨碍传染病防治的违法风险,此时,如果将员工拒绝复工的行为视为旷工,法律风险较高。

15

企业员工自愿放弃休假而提前复工,可以吗?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公司有权拒绝,并要求员工根据政府的规定执行。

16

在延迟复工期间,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吗?以什么标准支付?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需要支付。一般情况下,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深圳为原工资的80%);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根据各地的规定执行(上海/天津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江苏/广东/浙江/河南/河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陕西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75%、山东/四川/北京/安徽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70%)。

法律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7

在延迟复工期间,如企业安排员工工作,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可以安排员工工作(如在家办公),视为员工正常出勤,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但无需支付加班费。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企业临时停工的状态,延迟复工不代表延长休假,更不代表企业不可以安排劳动,如值班、处理部分必要且紧急的事务或相应客户的需求。延迟复工期间正常的工作安排,如非超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没有法律依据。但如果工作安排超出法律规定时长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目前,各地并未对该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做进一步规定,以上观点仅代表和记官方网站人才(HRPackage)的一家之言,具体实操中,还需依据各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如上海市,据2020年1月28日下午上海市人社局在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所言,上海市政府通知要求企业不能提前复工,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对此,上海企业需按照这一政策/口径执行。

18

如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是否可以降低工资?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如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工作且员工提供了劳动的,企业不能降低其正常出勤下应得的工资。

19

在延迟复工期间,是否可以统一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可以安排。年休假由企业统筹安排系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基于政府的延迟复工要求,统筹安排员工在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年休假折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根据上海人社局在1月28日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所述内容,公司单方面安排可能会存在操作风险,建议尽量和员工协商一致,以免风险。

如其他地方政府颁布相应细则的,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20

由于目前的疫情及相关政策,企业无法在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有何后果?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尽管劳动和合同法规定了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此为由推定解雇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鉴于受疫当前,国务院、地方政府纷纷发文延长了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企业未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发放工资属于受到了无法预见不可抗力阻碍的情形,并非无故拖欠。建议企业在复工后的第一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1

视为员工正常出勤,在支付工资时是否包括奖金与各类津贴/补贴?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正常出勤下支付的工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基于出勤即可获得的津贴/补贴或奖金。但如果基于绩效考核结果而得的奖金或提成,可以根据实际的业绩表现和考核结果作为最终发放金额的计算依据。

22

春节假期结束/延迟复工期满后员工拒绝返岗,应如何处理?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视情况而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处理。主要在于员工拒绝返岗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员工能够做出合理说明,则引导员工申请调休(如有)、年休假或事假。如无法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凭证的,则可以依据公司依法生效的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理。

23

春节假期结束/延迟复工期满后员工拒绝出差安排,应如何处理?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同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处理。对于员工拒绝出差的理由及其合理性进行评估。如员工出差的目的地属于疫情严重的地区,则员工拒绝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差的,可以视为拒不服从企业安排,并依照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在疫情完全消除之前,建议用人单位尽量减少或避免安排员工出差。

24

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和记官方网站观点:若员工可提供病休凭证的,按照病假处理;不能提供病休凭证的,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申请其他假期,如带薪年假、公司福利休假、调休假、事假等。

和记官方网站认为,在这场与病毒抢时间的赛跑中,当规则与常规理解发生偏差时,是用时间和可期待的经济利益为胜利争取更多的机会,企业与职工之间在危机时刻的相互陪伴、相互支撑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下疫情防控众志成城,企业是职工的企业,职工是企业的职工。双方多理解多沟通,多关爱多体量,一同携手共渡难关,意义应该更为深远!